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本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编制。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1年,省林科院紧紧围绕省委、省政府中心工作,深入推进林草科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,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。
(一)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
按照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云财预〔2021〕5号)和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》(云财库〔2019〕28号)的有关要求,参照省财政厅制定的公开格式,我院严格按规定在收到财政部门预、决算批复之日起二十日内,于2021年2月26日在我院门户网站及省林草局门户网站同步全面公开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,于2021年8月30日在我院门户网站及省林草局门户网站同步如实、全面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。
(二)切实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工作
省林科院不断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、网上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制度,确保网站建设管理规范有序。认真组织技术力量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,页面形象得到提升,板块栏目不断优化。
(三)强化监督保障
省林科院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副院长分管、院办公室牵头、各部门(单位)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有力。通过目标设定和随机抽查等形式,对综合信息、科研动态、技术推广、科学普及等更新和发布情况进行检查,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21年,对照中央、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,省林科院还存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等问题。针对不足,省林科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,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,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,创新工作方式,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兴融合媒体渠道,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
2022年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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